由国家开发银行业务发展局、评审三局和建设部村镇建设办公室共同组织的“第三届小城镇建设发展论坛”于2006年11月14日~16日在北京·门头沟龙泉宾馆举行。 此次论坛的主要内容是总结交流全国重点镇贷款试点工作经验,研讨推进小城镇建设发展的对策措施,推介规划建设、投融资模式、[详细]
开发性金融为小城镇建设“添薪” ——第三届小城镇建设发展论坛综述
“如果没有这笔雪中送炭的贷款,建设就不会这么顺利。”在日前举行的第三届小城镇建设发展论坛上,内蒙古赤峰市小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洪柱这样感叹开发性金融对小城镇建设的助推作用。他说的是国家开发银行对该市翁牛特旗乌丹镇基础设施工程投放的2800万元贷款支持。在当前我国小城镇建设仍普遍面临资金短缺、融资渠道不足问题的现状中,国家开发银行与建设部联手,以开发性金融为小城镇建设“添薪”,独辟蹊径,为解决资金瓶颈提供了有益的探索,在论坛举办期间受到了广泛关注。
小城镇建设面临资金瓶颈 建设部科技司副司长武涌在座谈会上谈到我国小城镇建设存在的问题时指出,建设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是阻碍小城镇发展的原因之一。他认为,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建立小城镇建设投融资机制。小城镇建设需要大量资金,单靠政府投入显然不够,须广开资金来源,建立多样化的投融资渠道。国家开发银行对国家重点镇的开发性金融支持就是一种良好、可持续发展的融资机制。 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的唐少东副处长在谈到江苏省小城镇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与困难时也指出,当前财政体制下,乡镇财政债务负担过重及财政投入的长期不足,导致小城镇建设面临着严重的资金问题。去年,在江苏省全省52个县(市)中,仍有9个县(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不到2亿元。从银行贷款来看,由于国有商业银行管理模式及收缩县级金融机构及其相关业务,使得县域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资金严重短缺,加剧了县域及小城镇建设资金的“贫血”状况。此外,缺少有效运作的政府投融资平台和信用体制,更使这一问题雪上加霜。 面对这一难题,国家开发银行是怎样与政府部门合作,通过开发性金融独特的视角,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的先导作用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和小城镇建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添砖加瓦的呢?
开发性金融助力新农村建设 “截止到2006年6月末,我行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域累计发放贷款612亿元,其中仅2006年上半年完成贷款发放118亿元。”国家开发银行评审三局高级评审宋又川道出了开发性金融在新农村建设中所做的贡献。开发性金融助推遭遇资金瓶颈的小城镇建设始于两年前,2004年初,建设部等国家六部委联合签发确定全国1887个重点镇的通知。随后,建设部和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开展重点镇建设贷款试点工作——国家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第一次联手助推重点镇建设。 在座谈会上,面对来自全国各地的仍然亟需资金的小城镇建设方面的与会者,宋又川介绍了开发性金融贷款资金特点。他说,开发性资金主要是跟踪政策性资金走向,通过体制建设和市场培育,实现现金流的平衡。它具有额度大、期限长、收益低的特点。开发性金融的贷款领域是指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时期,对市场体制建设不完善、现金流缺损而进行贷款的领域。 宋又川说,在工作中,开发银行积极与国务院相关部委、省市县政府、社会团体和大型企业等合作,努力探讨和研究合作方式、贷款模式。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新农村规划建设,以西部和贫困地区为突破口,全面开展新农村建设贷款工作,一般在试点基础上推广,如小城镇建设贷款项目,就是在确保试点效果的基础上,逐步推广的。 宋又川向来自全国小城镇的与会者介绍了开发性金融应注意的事项。首先,开发性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贷款领域主要包括:农村道路、小城镇建设、农村能源开发、农业产业化、农村教育培训、农村医疗和开发扶贫(整村推进、搬迁移民、产业化扶贫、农民工转移培训)等。其次,开发性金融贷款始终遵循“规划先行”原则。为了支持新农村建设,开发银行将对我国所有县域开展全面合作工作。为了合理选择建设项目,该行已在合作的县域单位共同开展城镇体系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的建设,为建设项目贷款工作奠定基础。第三,开发银行在与所有客户的合作中,追求的是长期合作;对当地经济的支持追求龙头和基础;对合作企业追求可持续发展。因此,该行在与客户合作时是以滚动发展、循环渐进的方式开展长期工作的。第四,开发银行主要贷款模式,即在与开发银行合作中,融资平台的建设一般分综合平台、行业平台、企业平台、担保平台4类。如综合平台主要是针对一些政府公益性项目及无效益的基础设施项目,行业平台则是以行业为主线进行的项目。此外,开发性金融还积极开展扶贫贷款工作。我国县域单位共有2000多个。目前该行正全面开展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贷款工作。但遇到的主要问题是部分县域经济实力弱、财政收入低,尤其是有些县实为不能满足“吃饭”的财政,让其建设公益项目几乎没有可能,这也成为该行全面开展县域贷款合作工作的难点和关键所在。国家开发银行各分行也在县域经济、小城镇建设领域等的金融创新与实践取得了初步成果。唐少东告诉记者,目前,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先后为全省6个县域的8个小城镇建设项目发放小城镇专项贷款4.4亿元,为39个县域的中小企业项目、经济适用房建设、农民工培训基地建设等项目发放贷款40余亿元。而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的李长江副处长也向与会者介绍了贷款发放情况,截至2006年10月底,该行累计发放小城镇基础设施贷款21亿多元。
融资难题迎刃而解建设成效渐显 开发性金融的支持使得城镇建设的融资难题迎刃而解,杨洪柱热情洋溢地向与会者介绍了利用开发性金融支持、推动重点镇建设的经验。“翁牛特旗乌丹镇、巴林左旗林东镇在城镇基础设施项目上各获得近3000万元贷款,林西县林西镇在城镇基础设施和教育布局调整项目上获得4000多万元贷款。开发银行的贷款支持,对于我市构建布局合理、等级有序的城镇化体系,加快国家重点镇建设意义重大。”杨洪柱告诉记者。 他介绍说,国家重点镇完成总体规划编制及获得审批是国家开发银行支持小城镇项目建设的先决条件。该市各重点镇及时进行城镇规划修编,不断增强规划的科学性、指导性和前瞻性,并通过加强规划监控管理,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城镇建设快速健康协调发展。翁牛特旗乌丹镇、巴林左旗林东镇、林西县林西镇总体规划修编、审批及实施情况都通过了建设部和国家开发银行的评审,为最终获得国家重点镇贷款打下了良好基础。 杨洪柱还详细叙说了贷款工作经验。他说,首先须搭建融资平台,建立符合市场运作的融资体制。赤峰市重点镇贷款均采用“以县代镇”的贷款模式,以重点镇所在地旗(县)建设投资公司作为融资平台,对试点镇的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资金支持的贷款模式。其次,建立稳定的偿债机制和防范金融风险的担保机制。赤峰市国家重点镇贷款项目是与建设部和国家开发银行的一次互利双赢的合作,合作双方都高度重视还贷机制的建立,其具体形式为“质押保障,政府承诺”。第三,选准良好的贷款项目,吸引资金注入。如该市三个重点镇选择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着巨大的社会效益,对于国家重点镇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完全符合开发性金融支持方向。此外,规范的资金使用与管理,良好的工作合力也为贷款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保障。“在国家重点镇开发建设和投融资体制上,我们已经走出了成功的一步,重点镇建设不仅改变了城镇面貌,也改善了人民的生活环境,有效地促进了二、三产业的发展,促进了新农村建设。”杨洪柱高兴地告诉记者。 我们相信,随着我国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化,扩大融资渠道,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道路会越走越宽,从开发性金融助推小城镇建设的一枝独秀发展到春色满园的盛况将指日可待。本报记者贺慧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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